动物福利伦理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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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流程(旧版)
发布时间: 2021年11月12日 10:05  作者:  审核人:     浏览次数:


一、动物实验伦理审查流程

西南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分两种:

1. 申报科研项目的动物实验伦理审查。

2. 开展动物实验的福利伦理审查。

所有动物实验应在获得西南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(审委会)的批准后实施,并接受审委会的监督检查。具体申请流程如下:

申请流程图 

二、填写审查材料

 1.申请人及相关实验人员必须具备动物实验从业证书编号。通过参加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主办的“动物实验规范化操作培训”(全市通用),或参加实验动物中心举办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(仅限校内使用)后获得相应的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及编号。

2.实验动物,必须来源于具有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》的单位,并提供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。实验动物的引种按照《西南大学实验动物引种管理细则》(发布准备中)执行。其他实验用动物必须提供动物的品种品系说明、病原检测报告(三月内)或免疫记录。不允许向无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》和《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》,或不能提供病原检测报告、免疫记录的供应商购买实验用动物。

3. 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,应在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的设施内进行,并在许可证准许的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生产或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。可参考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《重庆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(2010年修订)》的通知(http://kjj.cq.gov.cn/zwgk_176/zwxxgkml/zcwj/202003/t20200330_6588028.html《许可审批流程与办事指南》https://sydwzx.cqmu.edu.cn/info/1151/1085.htm进行。

三、动物实验伦理审查

审委会办公室指定审查员组成审核组进行审查,若有修改建议,办公室告知申请人,申请人需将修改后的材料(包括修改补充表)重新提交办公室进行复审。审查通过后,办公室留存一份审查材料纸质版存档。

动物实验方案实施期间,涉及实验动物的重大变更部分,应在实施前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。

四、出具证明

项目申报时,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后,审委会办公室可出具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受理证明》。该证明仅用于各类申报项目。

科研动物实验结束后,申请人应向审委会办公室提交《动物实验终结报告》,接受伦理终结审查。审查通过后,审委会办公室留存一份审查材料纸质版存档,并出具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》。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》具有审委会编号,仅用于文章发表、项目结题等。

  

 

 

    西南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办公室

20211112日